近日,平昌县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特邀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讲师授课,全县35个镇(街道)共360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负责人参加培训。
县安办主任指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关键在事先预防,而教育培训是事先预防的重要基础,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负责人要充分增强依法依规安全经营的责任意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强化主体责任,务必增强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四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二是依法依规经营,夯实安全基础。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混存、严禁超量储存、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要从正规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不销售非法、违禁烟花爆竹产品,做好产品流向实名登记,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宣传安全常识,增强防范意识。各零售门店在经营的同时,要加大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知识入心入脑、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促进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我懂安全”的素质,增强“我会安全”的技能,使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